Wednesday, September 24, 2008

陽光個性的女孩。


Photo provided by Carol Luk

「6月以後,沒穿過長褲子,也很少穿上不露趾的鞋。我的夏天幾乎都在海灘裡渡過。今天看自己在夏天裡拍過的相,決定給你2張吧。兩張相片也是朋友偶然為我拍下的,背心短褲人字拖,胡亂札起頭髮,掛著菲林相機,以戴手「呃」的方法戴手錶,就是我最喜歡的配搭。省時,看起來也清爽的!我覺得,穿上自己愛穿的遊走在街上,是最快樂的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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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小姐(是陸吧?)郵我兩張照片,其中一張是日常照,另一張(上圖)像張海報,好有型。原來,陸小姐是空姐b的朋友。我當然認得你,就是那個作狀懶cute吃餅餅的小姐嘛。無可否認,這個年紀(才19歲,咩事!),是cute得起有餘的。要是我,該一早被人圍沼了。我也好喜歡你這身打扮,或者說,十八廿二青春無敵,一身陽光氣息,穿什麼都是好看的。我只怕小小年紀,已濃妝豔抺的女孩子,迫著自己提前衰老。

又,我發覺呢,b小姐的朋友跟b小姐一樣喎,都有種傻勁。很可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