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anuary 6, 2009

動物處處。


Photo provided by Flora.

「知道你喜歡動物, 我也十分喜歡呢~特意寄你在聖誕時拍的相..左手邊的是我....右手邊是我的朋友(你看她的表情多可怕..跟溫和的熊貓一點也不合..不知道你的森林殺手會不會是這樣子..哈哈)這頂熊貓冷帽是在Bauhaus 買的, 還有很多動物呢(有馬騮, 雞, 牛..), 一看到就忍不住買了下來...買了才發現, 廿歲才戴動物帽子會不會晚了一點...結果我還是什麼都不理...喜歡就帶了~哈哈」

+++++

請大家留心第一句!看來大家都知道我愛動物,但我想再次申明,我只愛大型動物,小動物呢,我是想踢死牠們的。原因不詳。

至於那些動物帽,坐在一個固定的地方拍拍照還可以,真的帶上街,會遭人白眼嗎?或者嚴重一點,會被人打到進醫院嗎?……我是認真的,我覺得如果西先生這樣做,會人見人追打的。

………我決定送一頂給他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