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只要時行,總不至於不順眼,時裝這東西就是這樣。」
張愛玲—「怨女」
+++++
所以,「時裝」才叫「時裝」吧。
我沒什麼時候會跟著潮流走,以前沒錢跟,後來又發覺自己與潮流上時興的東西,有點格格不入。長靴我沒能耐穿,因為個子矮;LEGGING不愛穿,基於個人喜惡;最怕娃娃裙;有跟的拖鞋更是無福消受;有些顏色我不敢穿,例如香蕉黃。
我的衣服該可穿到2046年。近年買來的,都偏向精緻,心態是情願買少一點,但高質一點。名牌時裝未必漂亮,不過質量確有點保証。我不用擔心那些散亂的線頭、粗糙的毛粒、掉顏色、變形、變大縮小等等等等。要知道我現在是個衣服殺手,最愛用洗衣機。最好什麼都能拋進去,不用額外費神。
在潮流的路上走,當然有型,但那是長期戰爭。我最怕累。